一、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办理排污许可需要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需包含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以及主要生产设施、产品产能、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写生成,需加盖公章。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或备案文件:证明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如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及相应的批复文件,或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3、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等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4、污染防治设施及排放口相关资料: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信息,以及排污口规范化说明材料。
5、自行监测方案:明确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内容,以便企业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如实记录和保存监测数据。
6、承诺书: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遵守排污许可相关规定。
此外,若企业属于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需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若是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单位,需提供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还需提交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二、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流程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的流程如下:
1、确定管理类别: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确定企业属于重点管理、简化管理还是登记管理。若属于登记管理,只需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若属于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则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2、登录平台注册: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首次登录需注册企业信息,并用此账户办理排污许可相关事项。
3、准备并填写材料:注册完成后,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下载《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和《承诺书》模板,线下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系统。然后进入“网上申报”,在“许可证申请”模块,根据提示填写许可证申请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设施、污染物排放等内容。
4、申请前信息公开(仅重点管理单位):重点管理排污单位须在“业务办理-信息公开”模块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将承诺书、基本信息等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信息公开结束后,应对收到的反馈意见逐条修改回应,并填写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5、提交申请: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提交成功后,可在平台查看审批状态和结果。
6、审核与核发:对于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审批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于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审批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要现场核查的,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排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审批部门会通过平台生成统一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三、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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